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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江山市人大常委會以制度為依托,以活動為載體,以隊伍為抓手,全面激發鄉鎮(街道)人大工作活力,使鄉鎮(街道)人大工作煥發出勃勃生機。
規范一套制度。完善《關于依法召開鄉鎮人代會和鄉鎮人大主席團會議的意見》,對鄉鎮人代會的會期、議程、會議內容等方面提出明確規定,進一步提升鄉鎮人大依法履職的制度化、規范化水平。要求鄉鎮人代會每年至少召開2次,會期不少于1天,有選舉任務時會期不少于1天半,換屆選舉時會期不少于2天,并將民生實事項目票決、預算執行、重點項目推進等事項列入會議議程。如遇重大事項決定、財政預算調整、人事選舉等重大議題,可根據需要增開人代會。鄉鎮人大主席團會議一般每三個月召開1次,一年不少于4次。
開好一次例會。建立鄉鎮(街道)人大工作例會制度,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由常委會分管代表工作的副主任召集并主持,19個鄉鎮(街道)的人大主席(主任)、副主席(副主任)參加。每次季度例會都圍繞一項重點來進行,安排3至5名人大主席(主任)圍繞主題作重點發言,匯報交流上一季度工作完成情況和下一季度工作計劃安排則作為固定議程。通過工作例會機制,幫助各鄉鎮(街道)人大及時掌握全市工作動態及人大工作情況,相互學習借鑒好經驗、好做法,有效提升人大主席(主任)、副主席(副主任)的業務水平和履職能力,推動鄉鎮(街道)人大工作更好開展。
建設一支隊伍。積極爭取市委重視支持,出臺《關于核定全市鄉鎮街道人大機構領導職數的通知》,建制鎮(街道)安排2名職數,建制鄉安排1名職數,全部按照職數配足配齊配強,確保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做好人大工作。在全市19個鄉鎮(街道)單獨設立人大辦公室,配備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17名、專職工作人員19名。同時,在明確鄉鎮人大主席(主任)列席同級黨委(黨工委)會議,人大干部享受同級黨政干部待遇的基礎上,不斷拓寬人大干部隊伍交流晉升渠道,推動人大與黨政干部開展雙向交流,激發大家的履職積極性。換屆以來,已有1名鄉鎮人大主席轉任部門正職,3名鄉鎮人大主席轉任鄉鎮長(街道辦事處主任),3名鄉鎮人大干部提任鄉鎮(街道)副職。